2001年,大学毕业的我面临人生两难的选择:要么留在武汉,继续享受父母的庇荫,人生之路虽然不会有意外的惊喜,但一定是一帆风顺;要么和我相恋4年的同班同学--一位谈不上漂亮但浑身上下散发着独特魅力的上海女孩结婚,在上海安家...
我接受过高等教育,观念不守旧,但当与女友签订AA制协议书的时候,我心中还是五味杂陈,那滋味不好受。AA制协议书中最重要一条是夫妻双方每月拿出总收入的70%作为家庭开支,可一算算,起码不用动用我老妈老爸的养老钱了,我也就心安了。
其实,我们的婚后生活还是比较平静的,我们购买大宗家用电器,外出旅游,两年后还买了车,一切似乎并没有因为那份协议有什么不同,甚至,由于我可以自由支配我的收入,我还给我老妈买了价格不菲的玉镯作为生日礼物,算是我这个当儿子的一份孝心。
可是,生活往往有出其不意节点。妻子习惯性流产失去了工作,而我却因工作突出业绩节节高升,月收入已经达到2万左右。其实,妻子没有了收入,我再谈起那份协议就很不人道了,我对妻子说,干脆就不用工作了,做一个全制太太也不错。
可是妻子却不答应,她说,AA制协议继续生效,在她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她所从事的一切家务劳动也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比如,打扫房间一次30至50元不等,煮饭烧菜一次10至20元不等。
更令我不可思议的是,与她过一次夫妻生活,每次200元,因为,她说今天这一切都是因我造成的,这夫妻生活费的200元中,还包括精神补偿……
说实话,我是一个有着强烈家庭责任心的男人,可是,面对妻子这样的要求,我还能做出怎样的决定呢?现在,我每个月夫妻生活费支出约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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