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峡口镇的集市上,一名男子突然晕倒在路边。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当地市民为这名叫杨祖映的男子提供了救助,并给他凑了路费回家。但此后,民警搜索相关信息却发现,杨祖映的名字出现在广东、河北等地的新闻中,且都发生晕倒街头的情况。此消息一出,有网友给该男子冠以“晕倒哥”的名号。
江山市峡口派出所的毛警官参与了救助杨祖映。她告诉记者,到达现场后,她和同事看到一名30多岁、身材瘦小的男子倒在街边,周边围有不少市民。“当时他没有意识,我们叫他他也没有回应,在场的医生给他做了检查,说是身体脱水,血糖比较低。”四五分钟后,该男子醒了过来,被人扶着,靠在民警的膝盖上。
休息片刻后,该男子拿出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该男子名叫杨祖映,住址为四川省渠县。毛警官称,杨祖映开口后告诉身边的人,自己是出来找妻子的,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他说他妻子一年前出走,为了找她,走了很多个地方,然后走到了我们这里”,“他还说,他想回四川老家”。但他拒绝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治。
听到杨祖映的遭遇后,周围的市民给他送来了食物,还有的市民自发给他捐钱,“有人给十块,还有人给二十块”。毛警官大概计算了一下,最后捐到杨祖映手中的钱有近两百元。
随后,毛警官和同事帮杨祖映买了一张去往四川达州的火车票,并开车送他去火车站乘车。
两个小时后,毛警官和同事回到派出所,“我同事觉得有点不对劲,就网上搜了一下,发现杨祖映在广东、河北等地都晕倒过,不少媒体都报道了。”
记者搜索发现,在这次晕倒获救之前,杨祖映曾在浙江、广东、河南等地至少晕倒过7次。但其中一次,他曾被民警“拆穿”。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每次杨某晕倒都是故意为之,那么他从他人处骗取来的金额是可以累积的。而累积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数额较低,警方可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最高可处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但同时韩律师也称,此事累积取证较难,“因为他晕倒的地方都是不固定的,流动性大,很难找到当时给他钱的人进行取证,而且取证成本也高”。
现在大街上乞讨的人很多,谁真谁假,都分不清,这样以欺骗的手段获取人们的善良之心,恶毒至极,损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