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久第三任妻子李爱华
第三任妻子
在年广久已经没有什么积蓄的时候,一个叫李爱华的女子出现,给他的事业带来了转机。 李爱华原是一家国营商店的经理,1990年开始干个体。她和年广久相识已久。1994年,在年广久最困难的时候,李爱华拿出家底,外加借钱向他伸出了援手。在两人的共同创业中,友情逐渐发展成了爱情,年广久离婚以后,1996年11月两人办理了结婚手续,李爱华成为了年广久的第三任夫人。两人都有做生意的经验,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这个时候,年广久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的事业也已经很有起色,大儿子年金宝和母亲一起开的金宝炒货店已经初具规模,二儿子开了个傻子瓜子炒货店经营得也非常好。但老大和老二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升级。年广久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在他的倡导下,父子三人在1997年6月成立了“傻子集团”,把曾经分立的两家傻子瓜子厂合并在一起,由二儿子年强的“金傻子”作主厂,企业经营进入新阶段。
但两个儿子提出李爱华不能在新公司任职。于是,年广久决定给李爱华一笔巨款,但绝对不准再经营傻子瓜子。李爱华黯然离职,甚至开始要求和年广久协议离婚。
可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发现自己“空有荣誉、没有实权”的年广久心中不悦,借题发难,把集团公司砸了牌子关了门…… 随后,年广久让李爱华重新掌印,生意蒸蒸日上。1999年,年广久又申请注册了“年广久及其肖像”商标,
李爱华本以为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可以和年广久白头到老,可是由于年氏家族内部有很多牵扯不清的官司,很多矛盾是非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2000年,李爱华终于和年广久离婚。 也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和年广久离婚5年的彭晓红的公司重新使用“傻子”商标,年广久到工商局举报。彭晓红称自己有权使用“傻子”商标,因为当年年广久曾经授权她使用。最终,年广久通过起诉,制止了彭晓红对“傻子”商标的使用。
和第二任妻子的纠纷让年广久身心疲惫,可更让他操心的是,两个都在使用“傻子”商标的儿子,在商场上也大打出手、互相拆台。可不断再婚的年广久和家人,尤其和两个儿子的关系日益疏远,权威也不断被挑战。年广久费了不少心思,好几次召集他们坐下来谈,但都谈不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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