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一号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实施了,反家暴法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告诫书,等一些措施,反家暴法实施二十四天了,丈夫毒打怀孕妻子的案件在网上传开,不仅一天只给一顿饭,而且还经常施加暴力...
家暴人身保护令
浙江省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人身保护令、家暴告诫制度等工作试点,如宁波探索审理离婚案件中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温州、嘉兴探索形成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
今天,在温州瓯海,当地法院发出反家暴法实施后温州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三溪人民法庭庭长刘然表示,反家暴法实施前,在涉家暴离婚纠纷案中,绝大多数受害人在遭受暴力后没有报警,更不懂得如何收集证据,而施暴者又往往对其施暴事实不予承认,家庭暴力的事实很难认定。
但反家暴法实施后,为预防、惩戒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其中一大亮点是专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