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致多人丧命 全身被火吞噬烧为灰烬触目惊心令人胆寒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近些年发生的人体自燃事件致多人丧命,尤其是他们全身被火吞噬烧为灰烬,更是让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所谓人体自燃现象,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行地着火燃烧。这种不可思议的现象,最早见于十七世纪的医疗报告。至20世纪,共有200多起事件发生。
人体自燃事件致多人丧命,十九世纪初,有些人认为人体自燃这种灾难只是降临到那些过度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可是后来的众多事例证明,受害人性别男女大致数目相等,年龄从婴孩到114岁各种年龄段都有,而且有好多例是在毫无火源的地方自行无故燃烧的。
早期最有充分证据证明人体自燃事件之一,由巴托林在1673年做了记录。那次是巴黎一个贫苦妇女,一天晚上回家上床睡觉后,夜里自燃而死。次日早晨人们发现,她只有头部和手指遗留下来,身体其他部位燃烧为灰烬。根据这次自燃事件由法国人雷尔在1800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以后不长的时间内,法国、英国、意大利都有过人体自燃现象引起轰动的实例。比较有影响的是1976年12月27日,由《阿尔利亚先驱报》报道的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成为当时最难解释的谜。报道说:“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一切物件完好无损,连被褥也整齐地放在床上,但从被焚死者的严重程度来看,房中一切应荡然无存”。
人体自燃致多人丧命,尽管好多警察、消防队、纵火案件专家、病理学家都提出不少证据,但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生理学论据来证明人体何以自燃甚至化为灰烬。按照常规来讲,人体的器官组织和骨骼只有在摄氏900-1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烧成灰烬,而自行燃烧的确不可思议。《现实X档案》一书作者乔伊-尼克尔曾调查过多起人体自燃事件,他指出,统计发现的任何自燃现象都必然具备至少两个条件:火源和点火燃料。在许多所谓的自燃事件中,遇害者是吸烟者,或者接近蜡烛和壁炉等明火。同时,身体自燃的燃料可能来自受害者自身,体内脂肪可以燃烧,脂肪组织通常直接位于皮肤之下,衣服或者头发可作为烛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