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常山县公安局依法对一批涉嫌非法卖淫的人员进行处罚,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查处过程中,老板柯某竟然暗设“墙中房”进行色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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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浙江衢州常山县公安局依法对一批涉嫌非法卖淫的人员进行处罚,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查处过程中,老板柯某竟然暗设“墙中房”进行色情交易,用此种“障眼”手法进行非法交易的案件还属第一起。
据了解,2016年2月21日晚,衢州常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乔庄夜袭,对洗浴场所、宾馆、KTV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对县城某洗浴中心检查时,二楼几个特殊的更衣室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办案民警戚警官告诉记者:“当时每个更衣室的衣柜后墙都透着光,我们当时就怀疑是不是有非法活动。”一番商量下,民警们决定挪开衣柜,查探究竟,然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这些衣柜后墙果真“暗藏玄机”。“我们打开墙门时,里面正在从事非法卖淫活动。”戚警官说,当时洗浴中心二楼311、307房间内正在进行性交易,而以“服务员”自称的陈某、李某某、叶某、叶某某被当场抓了个现行。此外,民警现场还查获“打飞机”用的推油液,记账本等物证,面对现行证据,四人对自己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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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突击检查的时候,柯某说只是做足疗和按摩,并不承认有涉黄交易,当我们实地检查到二楼的时候还是抓到了卖淫现行。”经调查,柯某以大众洗浴为掩护,在2016年1月份至2月21日期间,先后从外省招募李某某、陈某等人在洗浴中心二楼秘密从事卖淫活动,以每次收取客人160元费用提供“推油”的“打飞机”性服务,柯某与李某某、陈某五五分成,期间共得赃款2万元。如今,陈某、李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柯某因涉嫌容留卖淫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叶某和叶某某因初次嫖娼分别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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