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市民钟先生在跑完一天快车后,回家途中接了单顺风车,没想到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自己负全责。事故造成对方车辆维修费共计7万余元,钟先生找到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同时,滴滴平台也以顺风车为居间服务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车主将钟先生、保险公司、滴滴公司一同诉讼至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判定保险公司仅负责2000元的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不予赔偿,滴滴公司也不赔偿,其余6万8千余元维修费用由钟先生全部承担。对于一审判决,钟先生表示不服,随即提出了上诉。
针对此次交通事故,滴滴公司则认为:钟先生事发时是在运营顺风车业务途中,公司的顺风车业务是居间服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认为,滴滴仅在平台上提供合乘信息,且合乘者与车主可自由选择合乘对象,对合乘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合乘关系并无约束,且对钟先生并无依附于其人身的管理行为。钟先生是否驾驶顺风车,是否选择合乘者及选择合乘对象上均有自主权,因此滴滴在此事故中无过错。
钟先生所购买的人保财险公司认为,钟先生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50万)及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但是该车投保的性质是家庭自用汽车,而发生事故时,钟先生已经将车用于营运,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是免责的。
私家车变成网约车导致车辆损坏,可以不赔。记者在多家公司的保单合同中看到,车辆使用性质一栏注明为家庭自用车或非营运,在重要提示一栏中,公司注明“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等情况,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也就是说,根据以上保单的合同规定,保险公司有理由对网约车的车损进行拒赔。
令人尴尬的是,大多数私家车,行驶证上已经注明“非营运”。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往往会对行驶证进行审核,而非营运行驶证是购买不了营运车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