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标今遭提讯出庭
男子陈金标去年底另案假释期间,涉冒充保全员闯进艺人江蕙的弟弟住处行抢,把江弟打得头破血流,并持刀抵住赶来搭救的江蕙脖子划伤手部,陈落网坚称遭江蕙和警方诬陷,一审被判刑7年6月后,陈上诉高院,出庭仍称:「那个女的(江蕙)说得太夸张!」还押时更高喊:「她弟弟打过我2次,你知道吗?」
判决指出,陈金标(58岁,在押)有强盗前科,去年8月假释出狱,随即于9月受僱到新北市淡水区某社区当清洁工,得知江蕙姊弟在该社区分住不同楼层,且陈男曾到江弟住家帮搬垃圾,发现江弟有中度智障、心智如同孩童,靠菲籍看护陪伴照料。
去年12月18日晚间6时许,陈暗藏西瓜刀、螺丝起子等器具,穿戴假发、口罩与类似保全员制服的白衣黑裤,冒充保全员骗江弟开门后,闯进屋内大喊:「抢劫!」并用刀柄把江弟敲得头破血流。江蕙在同栋低楼层住处听见弟弟大声惨叫,赶紧冲来护弟,抓住陈男的手劝说;「有什么事情好好谈!」、「我是江蕙!」等语。
陈男持刀抵住江蕙脖子喝令打开保险箱。江蕙不从,被陈男推倒、头部撞地,手部也遭刀刃划伤,江蕙趁隙逃出门外求救。陈男见无法得手,也赶紧逃离,被检警依据现场指纹、血跡等证据循线逮捕后,始终坚称自己是替死鬼,宣称江蕙想炒作新闻,捏造遭强盗,辖区淡水警分局有破案压力,因此诬赖他。
陈更辩称:「我常到医院抽血,那是有人拿我的血一路洒下去,我合理怀疑本案就是警察想栽赃我!」一审不采信,依加重强盗未遂罪判陈男7年6月徒刑,江蕙出庭作证时,劝陈男:「你年纪也大了,希望你能够认罪,罪会比较轻。」
陈不服气,上诉高院今首度开庭,起初虽称:「我确实犯了很多错,我很惭愧!」但又称有很多合理怀疑,会被判这么重是因对方是名人,又说:「我家没人活过63岁,我已经60岁(实为58岁),判这么重有何意义!」法官晓谕辩护律师向陈男解说审前准备程序的陈述重点,律师委婉表示刚受委任,还需要时间跟陈男沟通认罪与不认罪范围。
陈男不断哀称自己胃出血、讲话会喘,还自称「受伤比他们(江蕙姊弟)还重,她们很夸张!」又说自己「家里状况很凄惨」、「我已经老了、眼睛快瞎了、父母也去世」见法官无动于衷,索性说:「你不相信我,你就判没关系,我也很痛苦!」
法官表明:「当然是有关系才会上诉!」但须依法依程序查明,需要时间,「你不要觉得无奈」。陈男起身说狱友都讲他没救了,赶快判决赶快去执行,法官正色说:「你宁可相信同学的讲法,也不相信法官跟你的解释?」陈男才不敢多言,全案将于下周二再度开庭。
陈男被押解出庭前,对记者表示:「虽然我有错,但是那个女的(江蕙)说得太夸张!」开完庭还押时,陈男说愿跟江弟道歉,但又高喊:「她弟弟打过我2次,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