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荣宗昨日在脸书分享姚王新闻,写道:「反扑?不怕告?我认为是经过法律评估的。」简荣宗分析,男方目前看来所涉及的「偷拍」,目前是依据刑法第315-1条的妨害祕密罪,而该行为是"告诉乃论"之罪。但却有但书为「被害人"知悉"后的六个月内要提出告诉,否则就丧失告诉权。」
王心凌(右图)和姚元浩有可能对簿公堂吗
王心凌内裤照外泄,上月25日曝光后引发轩然大波,姚元浩认了是他所拍,一开始低调致歉,没想到近来态度转趋强硬,甚至脸书呛女方「要告去告」!律师脸书发表看法,表示应该是经过律师推敲后,妥善的「法律评估」才做的决定!
律师简荣宗昨日在脸书分享姚王新闻,写道:「反扑?不怕告?我认为是经过法律评估的。」简荣宗分析,男方目前看来所涉及的「偷拍」,目前是依据刑法第315-1条的妨害祕密罪,而该行为是"告诉乃论"之罪。但却有但书为「被害人"知悉"后的六个月内要提出告诉,否则就丧失告诉权。」
所以律师认为「男方脸书已声明,"两年前"女方即知道照片的事,并商量处理方式。
换言之,就算女方提告了,检察官可能也会不起诉。可以表态,风险又不高。他(姚元浩)的律师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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