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拒租拒赔违约金 梅艳芳母亲怒轰:仗着他是律师

2017年07月19日编辑: 泽荣
梅妈受访时砲轰谢伟俊:「他只把支票还给我,没有赔给我(1个月租金),谢伟俊啊,他仗著他是律师要我这样收,如果我不收就去告他,哪有人这么无赖!」并称谢伟俊一开始说业主立案法团(类似大楼管理委员会)不肯,后来又说不方便租,因为双方都有知名度,不合理说词令她气炸。

香港天后梅艳芳逝世13年,她的母亲覃美金(梅妈)多年来不断上诉争夺女儿遗产,反倒欠下高额诉讼费,遭会计师申请破产登上版面。记者接获爆料,指梅妈与儿子梅启明近期原想租用某大楼一楼,在10月10日成立纪念馆悼念梅艳芳,未料房东临时反悔,也不愿赔违约金,而房东正是香港知名律师谢伟俊及妻子白韵琹,不过经记者调查后,三方说法相异,案情陷入罗生门。

爆料者称,梅妈想租用的场地是谢伟俊公司所持有,白韵琹当时作为代表签了临时租约,结果晚上就说合约遗失了,要梅妈再开支票拿到律师事务所,没想2天后谢伟俊就说不想租了,正常要赔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对方只退了支票,不愿再赔钱。据悉当时的临时租约签了2年,每月租金4万4千元港币(约17万台币)。

梅妈受访时砲轰谢伟俊:「他只把支票还给我,没有赔给我(1个月租金),谢伟俊啊,他仗著他是律师要我这样收,如果我不收就去告他,哪有人这么无赖!」并称谢伟俊一开始说业主立案法团(类似大楼管理委员会)不肯,后来又说不方便租,因为双方都有知名度,不合理说词令她气炸。

白韵琹称从来没有反悔,只是不想租,没什么要赔的,「当天有租屋公司找上门来,我都还没睡醒,说什么借我们的地方用,我都不清楚他们怎么说,事情内情如果讲出来,怕有人不开心」,并称支票是梅妈「插」进她家的,当时她出门了,后来她也没将支票存入帐户,没占梅妈便宜,更跟记者说「你不是不明白梅妈是怎样的人」。

谢伟俊则说:「房子本身只能作为住宅,但临时合约有说要做歌迷会活动,妻子签完后我就觉得有问题。」他指妻子当时忘记第1份合约拿给他处理,以为不见了,所以就听信房屋经纪人,随便签了名,未来有可能会打官司,内容不方便说,但双方未达成协议,而合约内容也违反了大楼的用途。他强调自己没收到订金,也没将支票存入帐户,所以还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妻子被误导签上名字非常不幸,所以最好大家还是能撤销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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