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 王某:他在小胡同,小胡同,不是大马路,我戴着帽子,我在他边上绕一下,他睡着了,也没东西我就往回走了,灯一照么,看到路边上有一个钱包,这么大、黑的,不调头也看不到,我在路的北边,钱包在路的南边。
7月1号早上5点多,有人向警方报案,说是前一天晚上,老酒喝得太多,竟然以天为被子,以地为床铺,在马路边睡着了。一觉睡醒摸皮夹,皮夹就在身边地上,但是里头一万多现金没了。
警察在嘉兴市区秀仁路与常秀街交叉口附近找到了报警人李先生,他家住在边上的裕隆公寓。6月30号晚上,李先生跟几个朋友喝酒,结果喝到烂醉如泥,还没撑到家,就倒在地上睡着了。
好在现在路上有很多监控,警察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平时以捡垃圾为生。7月4号上午,王某在嘉塍公路上被抓到,王某48岁,老家山东。
犯罪嫌疑人 王某:他在小胡同,小胡同,不是大马路,我戴着帽子,我在他边上绕一下,他睡着了,也没东西我就往回走了,灯一照么,看到路边上有一个钱包,这么大、黑的,不调头也看不到,我在路的北边,钱包在路的南边。
王某每天晚上十点多出来捡垃圾,到第二天凌晨回家。在王某看来,这一万多块钱,也是他捡的,不能算偷。
犯罪嫌疑人 王某:有监控的我知道,知道肯定是拍到我了,拍到我了心想反正我也不是拿的,在路边捡的,你找我么,我就给你,你不找我,我心想钱就是我的。
王某把钞票拿走,就把钱包放回了原地。
犯罪嫌疑人 王某:100的有一大叠,剩下的50的,20块、5块的、10块的(一共多少钱?)我加起来大概数一下14600块。
嘉兴经开公安分局 嘉北派出所 牟警官: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当时捡钱包的时候,当事人就在旁边,离钱包大概不到一米的距离,主观上明白这个钱包是属于当事人的,所以我们据此定性为盗窃。
王某最后把偷走的钞票,全部交还失主。现在,他因为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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