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陆某因涉嫌“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鄞州警方刑事拘留。依照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7月1日晚上7点左右,家住鄞州罗蒙环球城小区的小韩在小区内行走。突然,她被一个不明物体砸中,当即倒地不省人事。随后小韩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在后脑勺处缝了八针后,小韩才悠悠地醒了过来。
“我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间就晕过去了,后来模模糊糊有点意识,我就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现有一个口子裂开来了。”尽管目前经过治疗后,情况稍有好转,但是小韩还是会时不时头晕。在回忆当时的情形时,小韩仍然显得心有余悸。
首南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后,女孩已经被紧急送往医院。砸到小韩的凶器是一把武士刀,刀身长约70厘米,刀柄长约20厘米,重达2.5-3公斤。经警察排查,直到次日下午14时,警察在8幢的11楼某房间内发现一个刀鞘,跟现场的那把武士刀刚好匹配,最终将高空扔“刀”的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该嫌疑人姓陆,女,今年20岁,贵州人。今年年初和男友一起搬到该小区租住。7月1日下午16点多开始,陆某和周某两人因为一些琐事开始争吵,一直僵持到晚上19点多,为了想让女友撒气,周某从客厅墙上取下一把武士刀并扔下楼。
4日,肇事者陆某因涉嫌“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鄞州警方刑事拘留。依照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查看全部分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