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就读的学校可以寄宿,学生晚上住在学校,不过中午可以回家吃饭。按照学校规定,6月14日下午2点10分之前,小芳就应该到校,班主任老师发现其没到校起初以为是生病或逃学,想联系小芳父母但他们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一直到晚上查房,小芳也没有出现,于是学校发动大家四处寻找,无果。此时班主任想到小芳以前曾办过保险,通过保单终于查找到小芳父亲的联系方式。
6月15日,小芳父亲从外地打工赶回家,与校方一起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调阅学校附近监控发现,小芳中午放学后,下午就没有进入校园。而在6月15日晚的蒋集车站路面监控中,有一人推着小芳的电动自行车出现在画面中,尽管画面有些模糊,但小芳的家人一眼就认出此人正是他们的邻居——65岁的赵光道。
杀人嫌犯系邻居65岁老汉警方由此锁定赵光道有重大嫌疑,此时赵光道却没了踪影。淮阴警方随即发布协查通报,6月21日又发布5000元悬赏通告。当日,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接诊一名割腕自杀男子,值班医生发现伤者疑是警方协查通报的“六年级女生侵害失踪案”重大嫌疑人。
在确认伤者信息后,医院特勤人员第一时间控制住伤者并报警。6月22日下午,淮安警方通报,2017年6月22日凌晨,嫌疑人赵光道在宿迁被宿迁警方成功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故意杀人的动机有哪些?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第四种,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第五种,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种,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种,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