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17时许,大明(化名)去连山区化工市场,买完东西后准备开车离开市场。正在缓慢行进中,突然从路边过来一个上身穿T恤,下身穿长裤衩的男子。只见“T恤男”的胳臂一下子冲着倒车镜扣过来,发出“啪”的声响,还大喊一声。
买完东西后准备开车离开时,行驶中路边一“T恤男”胳臂突然冲着倒车镜而来,发出声响还大喊一声,车主下车掏100元钱了事。事后他越想越不对劲儿,觉得遇到的可能是“碰瓷”的。两天后在小区口,他亲眼目睹了“T恤男”碰瓷的过程,立马抓住并报警。
昨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兴工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成功查处这起“碰瓷”案件。
6月9日17时许,大明(化名)去连山区化工市场,买完东西后准备开车离开市场。正在缓慢行进中,突然从路边过来一个上身穿T恤,下身穿长裤衩的男子。只见“T恤男”的胳臂一下子冲着倒车镜扣过来,发出“啪”的声响,还大喊一声。
当他下车后,“T恤男”告诉他被撞了。当时大明还挺纳闷:车开得这么慢,怎么能撞人?无奈就只好掏出100元钱递了过去了,“T恤男”接过钱后,没说啥就走开了。
事后,大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觉得男子有点像“碰瓷”的,就决定找到那名男子讨个说法。
6月11日17时许,大明刚走出小区,就看到“T恤男”打扮相同的男子往小区门口走。这时,一辆红色轿车从外面进入该小区。“T恤男”见有车辆开进来,便紧往车上贴去,还夸张地“唉呀”一声。大明看得真真切切,这一幕跟他遇到的完全一样。大明立即跑过来,上前抓住“T恤男”并报警电话。
随后警方赶到,警方调阅了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看到了“T恤男”的碰瓷过程。
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发现“T恤男”有“碰瓷”行为,现场又有受害人指认,因此依法对“T恤男”做出行拘10日的处罚。
查看全部分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