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刘某均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及执行死刑命令
在当天宣判中,刘氏父子贩毒案及90后刘某均贩卖、运输毒品案成为关注焦点。尤其是当天被执行死刑的毒贩刘某均,在自己25岁生命的尽头时刻后悔不已:“一步错,步步错。”
贩毒的儿子:“将父亲拉下水很内疚”
在刘氏父子贩毒案中,被告人刘某甲现年30岁,其父亲刘某乙53岁。刘某甲在本案之前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3年2月刑满释放。出狱之后的刘某甲没有吸取教训,反而重操“旧业”。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10月间,刘某甲向林某购得若干毒品海洛因以及“冰毒”“K粉”后,在其位于玉林城区的家中分装成小包进行贩卖。当刘某甲不在家时,其父亲刘某乙亦替其出售毒品。
2015年10月29日,刘某甲、刘某乙分别在其家中向陈某各贩卖毒品氯胺酮一小包。当日17时许,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陈某的供述,公安机关于当晚到刘家中进行抓捕,当场抓获刘某乙,并缴获若干海洛因以及“冰毒”“K粉”等毒品可疑物。经鉴定,从刘某甲、刘某乙家中缴获的毒品可疑物共有海洛因401克、甲基苯丙胺4066克、氯胺酮1055克;从陈某身上缴获的共重1.65克的两小包“K粉”可疑物中均检出氯胺酮。
2016车2月26日,刘某甲在其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
在当天宣判前,刘某甲谈到自己贩毒时称,他当初是跟着别人去的,还将自己父亲拉下水,很是内疚。当记者问到毒品对他造成什么伤害时,他回了一句:“伤害多了。”接着便不愿再多谈。而刘某乙也表示后悔。
当天,法院对刘氏父子贩毒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刘某甲是主犯、且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判处刘某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某乙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刘某甲表示要上诉。当法官问刘某乙是否上诉时,刘某乙似乎没听清楚之前的宣判,反问法官自己被判了多少年,当听到回答说“2年”时,他表示不上诉。
90后毒贩:“一步错,步步错”
当天,年轻、高个、帅气的刘某均被法警押上法庭时,一时间让人很难将他与毒贩的形象联系起来。1992年出生的刘某均是广东东莞人,如果不是贩毒,他的人生应该刚步入最美好的时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22日,刘某均在广东省广州市向绰号叫“阿池”的男子以每千克24000元的价格购得5000多克毒品甲基苯丙胺。
次日早上,刘某均从广州市乘坐大客车携带上述毒品来到玉林市,准备贩卖给玉林籍叫“肥哥”的男子。
5月23日15时许,刘某均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国防大厦”门口下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背包内查获毒品可疑物5大包,净重5021克。经鉴定,从刘某均处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玉林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被告人刘某均死刑。
据了解,刘某均在来玉林游玩时认识了贩毒、吸毒的朋友,朋友希望得到其帮助,贩卖毒品赚钱,刘某均答应寻找机会,于是从广东购买毒品运到玉林来贩卖。
“一步错,步步错。”刘某均在生命尽头时表示了忏悔,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下辈子不要再违法。”
当天临行前,法院安排刘某均与其亲属在法庭进行最后的会见。刘某均的母亲刚踏进法庭就哭了,走路也有点不稳,刘某均的大哥赶紧扶住母亲。刘某均见父亲走近,先说了一句:“爸,坐。”等家人坐下,刘某均看上去表情镇定,他先交代爸爸要照顾好妈妈,接着又叫大哥照顾好爸妈。其母亲听闻此言,更是伤心不已。
在会见过程中,其父忍不住说了一句:“一步走错了……”刘某均跟着接了一句:“步步错。”此时,刘某均再也忍不住泪水……短暂的会见结束,刘某均被押出法庭时连喊了两声:“走了,走了。”此时刘某均的母亲瘫坐在座位上放声大哭。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这句禁毒宣传语大家都耳熟能详。在当天刘某均也说了这一句话,只不过他的醒悟太迟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