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间,大连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短视频,视频中一身着浅蓝色上衣男子把手伸进裤裆做不可描述行为,视频中还露出了出租车的辽B牌照,该视频引发了网友的热评……
微博曝光
出租车司机当女乘客面有不端行为
5月28日晚间,在新浪微博上爆出一段内容不堪的视频,并附有一段文字。文字内容大意如下:一女乘客打车回家,从南关岭到工人村,司机一直和她唠各种话题,然后把手伸进裤裆做不可描述行为,车牌号辽BTA3**,目前已报警。
在视频画面中出现的男子只露出了上半个身子,没有面部头像,视频中的男子上身穿浅蓝色上衣,与通常的大连出租车司机的工装很相似,在驾驶的过程中,该司机有把手伸进裤裆的行为,当其双手扶着方向盘时,其隐私部位也一度露在裤子外面,视频内容很是不雅,在网上发布的该段视频长约1分47秒,视频中,也有几段司机的声音,但不是很清楚,言语中有“小姑娘”之类的表述。
疑点待解
女乘客是在什么情形下拍的视频
这段视频一经发出,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据网友推测,从拍摄的方位来看,这段视频应该是出自乘客之手,也就是坐在副驾驶的女乘客,应该是偷偷拍的。
对于这段视频,有网友表示不解,如若在出租车上发生类似事件,女乘客为什么拍摄这段视频呢?很多网友猜测,或许是女乘客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不便在车上报警,进而拍摄视频保存维权证据。
记者多方联系了解到,女乘客是一位中学生,今年只有16岁,遭遇到这种情形,既感意外,也受到惊吓,当时就要求半路下车,并拍下了车牌号,随后进行了投诉。此事对其心理造成很大影响,出于个人隐私等原因,该乘客不愿再多说更多内容。
最新进展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已展开调查
记者了解到,有网友不单曝光了出租车的车牌号,还爆出来出租车司机的部分信息,包括年龄、家庭情况等。
这段视频引发的热度还在不断上升,目前,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文龙律师认为,“出租司机”的行为是一种猥亵行为,违背了我国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进行处罚。
网友评论
赞扬乘客
@则卷阿卡:这个小姑娘冷静,相当棒!
@复活吧guo小姐:别说拍摄者怎么不好,她不拍谁知道有这样事,曝光出来不挺好的吗?!各部门正好加强管理,还提醒了广大女同胞!
@倚碧媛:乘客应该当场报警啊,副驾驶看车牌号码和姓名还特别清楚。
谴责司机
@热情的安良:变态真可怕。
@大连推拿师:自我安慰本没有错,但公共场合掏出来就不对了!
@豆豆豆豆豆80429:司机说话还是很和蔼的,估计是有心理疾病。
提醒
@欧秀:独自乘出租我只坐后排座。
@山和海199811:女的独自打车还是坐后座较好,除非特殊晕车等情况!显得自重。
疑问
@---剑锋----:这里面有问题?不会是自己录的视频报复出租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