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在罗江调元镇百花村发生一起汽车和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黄友财瘫痪在床,法院民事调解要求交通肇事人周某赔偿黄有财20万元,但如今周某有收入却并未执行该民事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成了一纸空文,目前,法院查明周某虚假报告财产,将依法对周某拘留15日。
两年前,村民黄友财在调元镇百花村村道上骑着摩托车,被周某驾驶的小汽车撞成重伤,瘫痪在床,事发后黄友财亲属也通过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民事调解后,要求周某赔偿黄友财20万元,但黄友财卧病在床2年时间里,却并未等来周某的赔偿。
记者来到黄有财家中,看见面容憔悴、卧病在床的摩托车驾驶员黄友财,他的生活起居完全靠妹妹黄凤琼及亲属照顾。
黄友财卧病在床没有收入,让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入不敷出,而2年前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的20万元赔偿也只是个数字而已,当事人周某并未给付过赔偿款。
妹妹黄凤琼告诉记者,周某本来承诺第一年给黄家拿5000元,到年底也没拿出来,第二年承诺,每年年底给黄家拿3万元,结果也没拿出来。
那么周某究竟是无力偿还还是故意拖欠赔偿款呢?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对其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过法院调查查明,周某目前从事出租车行业,有一定经济收入。
但是在周某有经济收入的前提下,2年时间未执行双方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已触犯了法律。2017年5月15日,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宣布拘留周某的决定。
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当庭宣布,在执行黄友财和周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周某虚假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第115条第2款,116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周某拘留15日。
记者了解到,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如不执行,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或一定的处罚。罗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