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2时,一旅客来到铁路上海站乘坐火车,其将背包放至南进厅6号安检通道的传送带后,安检员王娅通过安检仪,发现该背包内有大量疑似鞭炮样物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鞭炮属于爆炸物品类下的烟火制品,是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于是,安检员立刻叫来值班民警宗长喜,将该旅客带至安全检查台进行询问。
前天(16日)下午,一男子欲携带鞭炮进入火车站,在上海站进站安检处被查获。经民警开包检查,该男子携带的鞭炮竟高达1万响,即被收缴。
当天下午2时,一旅客来到铁路上海站乘坐火车,其将背包放至南进厅6号安检通道的传送带后,安检员王娅通过安检仪,发现该背包内有大量疑似鞭炮样物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鞭炮属于爆炸物品类下的烟火制品,是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于是,安检员立刻叫来值班民警宗长喜,将该旅客带至安全检查台进行询问。
经了解,该旅客姓苏,安徽籍,持当日上海至昆山的K372次列车车票欲前往昆山,其行李中夹带了1万响的鞭炮。旅客自述鞭炮是上海朋友送的,因为上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以准备带回老家燃放,没想到火车上也不能带。
民警宗长喜向其出示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表示鞭炮属于禁止携带的物品,情节严重的还可对携带者处以行政处罚。苏姓旅客表示理解,并配合民警工作,其表示今后一定不会再携带此类物品乘坐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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