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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现,河南信阳市新县法院在网上拍卖了一批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有网友评论,法官要做多少年牢?
>>网上拍卖
玩具枪内还含一包“BB弹”
记者在某司法拍卖网站上看到,新县法院在2016年10月30日和12月28日,分两次拍卖了25支玩具枪,包括“反恐狙击枪”、“穿越火线SVD模型枪”等。
新县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中,这些玩具枪除了“CYMA-P.661B模型枪”的起拍价为30元一支,其余的玩具枪起拍价均为15元一支。目前,上述两场拍卖均已结束,成交价最高的为一支“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起拍价15元,最终以205元成交。
拍卖公告发布的标的物照片显示,部分模型枪外包装上标有“适合年龄18岁以上”、“使用6mmBB弹”、“请勿对准人或动物射击”等字样。记者注意到,在一支包装已打开的“穿越火线SVD模型枪”盒子内还配有一包“BB弹”。
昨日中午,新县法院已将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28日的上述网拍信息删除。
>>法官回应
玩具枪只进行了价格鉴定
1月3日,新县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这些都是塑料玩具枪,给小孩玩的那种,假子弹,以前也卖过几把,没有出现什么问题。”
针对记者提出的法院是否对这些玩具枪的“枪口比动能”进行过鉴定,该法官回应称:“没有考虑那么多,光是拿到价格鉴定中心进行了价格鉴定。”
据了解,“枪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出膛后、在枪口附近位置时具有的动能与弹丸横截面积的比值。由公安部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
2010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相关案例
天津老太摆射击摊获刑3年半
早在2012年,就有人因买卖、持有可发射BB弹的玩具枪获刑。
据了解,所谓BB弹,是玩具枪常用的子弹,一般用塑料制成,虽非致命枪弹,但发射距离过近也可能使人致残。近年来,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标准是否过低引发了很大争议。
20岁小伙袁某是一个资深军迷,据其供述,2014年10月间,他在网上买了10把“M1911”型号的仿真手枪,每支枪还附带一小袋白色BB弹。收货后发现5支枪有质量问题,便以邮寄剪刀配件的名义邮寄给店主,后被确认货物的快递人员发现箱中是5支手枪,立即报警。法院审理认为,袁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邮寄枪支5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邮寄枪支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4年。
2016年10月12日晚,天津51岁的赵春华因在街头摆了一个射击摊打气球而被抓。警方在她的摊位上查获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其中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近年来,全国共发生23起气球射击摆摊案,3人获实刑、17人被判缓刑。
>>网友观点
法院贩卖军火防真枪咋判刑?
河南法院拍卖BB弹玩具枪在网络上引发争议。没有鉴定的“玩具枪”,足以让做小本生意的大妈身陷牢狱之灾。如果是法院拿到网上拍卖,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
有网友表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河南法院是不是准备拍卖完当场逮捕买家?”
还有网友表示,“河南法院贩卖军火防真枪,法官要坐多少年牢?有个少年仅仅邮购就被判刑,天津老太太用玩具枪打气球被判三年半,法官居然顶风公然拍卖,这是和国家刑法对抗的节奏,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最少也是死缓吧!坐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