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恩爱死得快,情侣分手结算开支,恩爱变仇视,究竟怎么回事?2013年5月,原告安某与被告侯某确立恋爱关系。两人交往期间,安某为侯某多次购买衣物等物品。2014年年初,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双方分手时,安某要求对自己在恋爱期间的支出进行结算,侯某认可并出具了一张欠条。
报道称,安某提出对恋爱期间自己的开销进行结算,侯某表示同意。经结算,安某为侯某开销共计4万元。侯某认可并向安某出具欠条一张,表明年底还清。但借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侯某未向安某支付任何款项。之后,侯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安某起诉到武隆县法院讨要。
男女恋爱,有些开支是很正常的事。但是需要双方自觉自愿地合理分担开支,不能只当享受者。如果情侣分手结算开支作为结局,那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如果女方通过打官司清算恋爱开支,并赢得官司,留给男方的不仅是尴尬,而是耻辱。
男女恋爱,应该说双方的感情是第一位的。但是,除了感情之外,还有恋爱期间的经济交往。其中,双方互赠礼品就是一项重要内容。如果男方的家庭条件不如女方,就要把真实情况告诉女方,不能瞒和骗。而且,对于女方落落大方的礼品赠送也不应该来者不拒。毕竟双方的恋爱关系刚刚起步,双方还没有达到真正了解对方的程度。
因此,女方的过分热情与大方,和男方的抠门小气必然会形成巨大反差。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保持恋爱关系,显然是很困难的。因为,男方侯某的自私自利行为必然会遭到安某的强烈反感;因为,侯某并不是有恩于安某的白马王子,而是被安某认为属于寄生虫的男人。所以,两人的分手不仅是必然,而且必将产生经济清算。
一个男人如果在恋爱中装傻、装穷,只知道尽情享受爱情,那是无法得到爱情的。作为男人,必须让女方感到她所钟爱的男人是她可靠的港湾;作为男人,必须让女方感到自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而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寄生虫;作为男人,应当在女友面前勇于担当责任,而不是唯唯诺诺地成为女友的雇佣“仆人”;作为男人,如果不能勇于担当责任,女方必然会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和动摇;作为男人,如果是一个被女人扶不起的“阿斗”,女方必然与男方分手。
恋爱不仅是婚姻的基础,而且是未来家庭的基础;恋爱不是纯纯的浪漫主义,而是立足于现实土壤的现实主义;恋爱不仅是在建立男女之间的感情,而且是在不经意间让对方暴露自己身上的缺陷;恋爱不仅需要彼此真诚,而且需要毫无伪装的坦诚;恋爱不仅需要理解与信任,而且需要用毫无私心杂念的感情去尊重和珍惜对方献给自己的爱。如果不懂得尊重和珍惜,就会失去爱情。
虽然不能把爱情建立在纯纯的经济利益之上,但是又不能忽略经济利益在恋爱中所起到的杠杆作用;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却无法摆脱对它的依赖。因此,男女恋爱需要正确处理个人感情与经济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