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们接到市民投诉,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经调查,砖混结构的建筑是在2011年翻新重建的,之前是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配电房,因为使用年限久远,已经出现了墙体开裂的问题,所以进行了翻新重建。
工人正在进行拆除
房子使用久了成了危房,在重新改造时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还扩建并租给他人做了餐馆。27日,城管支队三大队对位于龙珠路2号伏波山景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当天上午11点多,市城管支队三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龙珠路2号。山脚处建有砖混两层建筑,其中第二层是钢架结构,三名工人拿着氧焊工具正在对用于支撑的钢柱进行分割。而在一侧还有两排砖木结构的平房。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们接到市民投诉,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经调查,砖混结构的建筑是在2011年翻新重建的,之前是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配电房,因为使用年限久远,已经出现了墙体开裂的问题,所以进行了翻新重建。然而,在重建时,在原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另一侧的砖木结构平房则是2014年新建的。之后,这些房子用于出租做餐馆。“无论是翻新重建还是扩建,都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是违法建筑,涉及面积为269.4平方米。”
根据相关要求,在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不准有违法建筑,而两层违建前就有2015年市政府立的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界碑(第063号)。
因此,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查处景区违法建设行为督办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整治漓江沿岸及景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力度的指示精神,市城管支队三大队组织工人对龙珠路2号的违建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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