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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我选2016年最有港味的电影,那一定是《老笠》。《老笠》既是一部三级片,也是一部黑色电影。导演火火似乎一早就想好了,玩就要玩大啲,玩尽啲——必须要尽兴!所以一言不合就爆头、酣畅淋漓的粗口、娇喘“凄厉”的大胸妹,大量的血浆喷射和粉色烟雾等场面,都是这一创作意图的最佳注脚。
但是尽兴不等于随兴,这出脱胎于导演2003年创作的毕业舞台剧《老马有火》,经过十余年的沉潜发酵再次征战大银幕,从老人与子女之间的沟通难题,到聚焦香港“废青”(屌丝)现象,显然不是营造一场视觉盛宴那么简单。
“老笠”为打劫、劫持之意,但在电影里,人们虎视眈眈的却是另一件神秘的物件:灵魂,群鬼为了抢夺“废青”刘建平(曾国祥饰)的灵魂,不惜在便利店轮番上场,大开杀戒。青年被炸死,灵魂跑了出来,却遭到一致的嫌弃,因为这个人永远不会发达,还不如继续做鬼。绝望的刘建平在众人僵持下向死而生,他决定重新回到自己的肉身,似乎这一晚的惊吓与刺激,让他的身心不再受困。
《老笠》像是一部重口味的、超龄的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观众将主要经过人物的对话、行动来认识香港社会,也就是故事发生的主要场所,一间怪事不断的24小时便利店。但这个设计却遭到不少质疑,认为模仿的痕迹过重。
郑裕玲就在电台节目中,半开玩笑地质问导演,是不是抄袭她早年主演的电影《夜疯狂》;无独有偶,内地也有一部相同场景的电影,《夜·店》。不仅如此,暴力镜头与情节翻转的过度运用,繁多的风格拼贴,都或多或少干扰了故事的连贯性:废青刘建平,如何从他人的故事与交涉中醒悟,最终作困兽斗?过分宣泄视觉享受,是否让故事脱离了现实?
只要多加留意,我们便不难发现,在进入“便利店”这个装置之前,刘建平已经发表了一番对居所、家庭关系、以及自我定位的论调。他悲哀地发现,自己可能一辈子,就那样“人畜无害”地滞留在社会底层了。电影传递给观众的信息,首先是充满了现实感的,尤其是金钱,在其后的情节展开中成为主要的推动力。
失业的刘建平因为没钱,原本与友人约好一起喝酒却泡汤了,对金钱的渴求迫使他走近群鬼的圈套;当“便利店”装置生效,其他人物陆续登场之时,金钱之争引发了第一次戏剧冲突:第二名顾客“老嘢”(冯淬帆饰)要求经理(林雪饰)赔钱,后者推脱这是特价商品,无法退换,他挑衅的态度激怒了刚出狱的“老嘢”。
“老嘢”被迫在店内买了一把剪刀,旋即插入了经理的后颈,这一时刻正式开启了“老笠”模式。另一位小店主阿光,因为租金太高而破产,他携带自制的炸弹闯入了便利店,这枚炸弹正是结束便利店装置的道具。
另一方面,观众很容易辨认出一些熟悉的场景或人物,对经典元素的再现既是情怀,也是反省。刘建平秉承着“乜水”理论生存,到老嘢指出这城市永不过时的偶像是“刘华”(刘德华),李小龙和刘德华分别代表了不同时期,香港电影在好莱坞和泛华人地区的深远影响。
卧底阿仁这个角色患有精神分裂症,他对着便利店悬挂的镜子所说的台词,为直接照搬《无间道》中梁朝伟与刘德华的对话。但原作中静穆的挣扎感消失了,在《老笠》中我们只感受到解构般的嘲弄。这种讽刺也延伸到主角的扮演者曾国祥身上。
电影中有一场抽烟的群戏,它几乎复制了曾早在2005年出演的《青春梦工厂》类似场景。只是时光流逝,银幕上迷茫的人生却没有改变。在这些纷杂的互文指涉迷宫当中,所有的再现不是为了怀旧,而是要突出被光芒掩盖的,“乜水”们的感受。
说到底,《老笠》称得上是一部合格的商业电影,它在视觉上的黑色趣味并没有脱离叙事与价值取向。便利店是废青到沸青的试炼场,刘建平付出了善意、担当与承诺,特别是与美图的患难情谊,让他终于找回了“做人的感觉”。故事起初,刘建平认为外界充满了敌意与算计,他只求活在自己的下格床世界中,麻木但安全。显然,这种断绝了自我与外界的保护既不真实,也不可靠,它压抑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触发改变。
学者彭丽君说过,主体性的建立需要一个实在的客体,对外在世界、甚至是对既有的意识形态的依恋和服从,能让我们获得内省与协调。在便利店里,刘建平与美图一起搞小破坏,满足小孩兑换礼物的心愿,在美图毁容及感情破灭之后仍然保护她,正是这情谊带来了改变。反观作为观众的我们,是否应该考虑走出限定的认知疆域,把虚幻的自我抛向外界,去找寻切实的爱,与尊重的机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