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17日上午,记者从镇江中院获悉:案惊一时的丹阳47岁父亲王某杀死19岁的亲生女儿泞泞(化名)一案,目前已经判决结果,王某被镇江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镇江市丹阳男子王某因女儿长期卧病在床,自己又欠下巨额的赌债,便将19岁的女儿杀死,随后报警自首。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王某是一名教师,具有大学文化水平,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今年3月8日被丹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3月21日经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12月2日,在镇江中院就此案进行了一审,不过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主审法官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一审结束后,2日交汇点、扬眼等就以《19岁女儿长期卧病在床 47岁亲生父亲将其杀害今日受审》率先报道了这一人间惨剧,随即引发大量转发和众多评议:“过于残忍,大悲剧,无语”“真不愿看到这种新闻”“审理此案的法官,如何判,也为难死了”.......等等,不一而足。
镇江中院刑一庭庭长朱晓军告诉记者,12月15下午,备受舆论及各界市民瞩目的这一“亲生父亲杀女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丹阳进行了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因女儿长期卧病在床及自己欠下巨额赌债,生活压力大,遂产生杀害女儿的念头。今年3月8号,王某采用锤击头部、卡扼颈部等方式致女儿当场死亡。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本案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社会危害性较小,案发后王某有自首情节,且取得近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情回顾:19岁女儿长期卧病在床 47岁亲生父亲将其杀害
今年47岁的丹阳男子王某是一名教师,具有大学文化水平,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今年3月8日被丹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3月21日经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王某因其女儿泞泞(化名,殁年19岁)长期卧病在床及自己欠下巨额赌债,生活压力大,遂产生杀害泞泞的念头。今年3月8日7时30分许,王某在家中,采用榔头锤击打头部、卡扼颈部等方式致泞泞当场死亡。
经鉴定,泞泞系被钝器打击头部、卡扼颈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后,王某随即打电话报警投案。
据他介绍,泞泞年幼时就不正常,2岁那年被确诊患上儿童自闭症。他曾带着孩子四处求医,但效果并不好。2006年,泞泞被大火烧了以后,身体状况更加糟糕,吃、喝、拉、撒、睡、外出都要人照顾。
“很多同学、同事、朋友都为我担心,他们都说你以后怎么办。我是一直抱着这样的观念,尽力地带她,等到带到带不动了,或者家里有变故的时候,我送她走,我再来坐牢,接受法律的制裁。”王某说。
王某还说,在此期间,不少人都建议他把泞泞丢掉,或者采用什么方法把她处理掉。而在3月8日下手前,他也曾有过多次这样的想法,同时将这种想法跟别人讲过。
“3月2号我掐过她,当时脸憋红了,我就没舍得。后来我还给我老婆写了一封信。”王某当庭陈述:“杀女儿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我也难过。我就想她早点断气,她也不痛苦,我也不痛苦”,庭审中王某还说:“我接受法律的审判,但绝不接受道德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