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日了舒服 他抱着边走边挺 他的粗壮挺进她的柔软图片/图文无关
倘若他还在,我们现在应该已经结婚了,兴许还有个孩子,或男孩,或女孩。总之,我们应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才对。十年了,一场车祸将他从我身边带走整整十年。他走以后,我的心好像被人掏空了一般,对感情开始麻木。十年来,我从未忘记他,也从未想过谈恋爱或者结婚。有时候,看到一些人和一些事,我总会莫名的伤感,甚至落泪。
那天,无意间在朋友圈看到一张电影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你还记得吗”,当时我的眼圈红了,是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第一次喜欢上他时的那种感觉。
十年前,我二十五岁,还算年轻。长得虽不及女神那般优雅有气质,但也算是一名美女,H罩杯胸围的我身边不乏追求者,但我偏偏喜欢上他。他叫宋辉翔,比我大两岁,家境不及我家好,长相也很一般。但他很阳光,对人体贴入微,身边的朋友都说他是一个居家好男人。
第一次喜欢他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当时我喝多了,胃穿孔,在医院做了手术,他在医院侍候了我三天。那会儿我和他并不熟,是我朋友没空,托他照顾我的。那几天他对我格外关照,知道我吃不习惯外面的饭,还特意回家给我熬粥,让我觉得怪不好意思。也正是那会儿,我开始有点喜欢他。
恋爱是从他给我煲粥开始的,因为那次胃病,我的胃大不如前,吃什么都不甜。总觉得他煲的粥很滑很香,于是经常去他家吃粥。他不光粥熬得好,还烧得一手好菜,每次去他家我总会撑得像只鹅。久而久之,他抓住了我的胃,也捕获了我的心。
在我们恋爱一周年那天,他租了一台车,带我去郊游。在郊游的路上发生了一场车祸,我们的车和前面一辆大货车追尾了,车体着火了,我和他都被困在车里,为了救我,他使出浑身力气将我推下车,自己却被大火吞噬了。
他走了十年。十年来,那场车祸一直刻在我脑海,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惨不忍睹的场景,更忘不了他为我所做的一切。我深知,如果不是他,被大火吞噬的将会是我。十年来,身边的亲人和朋友都劝我放手,说人死不能复生,还给我介绍了许多对象,但都别我拒绝了。
今年,我三十五岁了,许多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已想通了。可是,当我想结婚时,却已经老了,成了众男嫌弃的剩女。朋友都说我为了一个死去的人耽误十年不值,但我从未后悔,因为他是第一个让我喜欢的人,我还记得那种感觉,一直记得,我爱他,很爱很爱。你呢?你是否也曾遇到这样一个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