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王某某因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入住了位于巢湖市的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下称巢湖医院)接受治疗。同年7月5日,王某某接受了闭位复合、髓内钉固定手术。10多天后,王某某经检查“切口愈合佳、局部肿胀减轻”而出院。
男子王某某因为左股骨骨折去医院做了手术,前后花费了十几万。没想到手术之后他的腿又出现新的症状,不仅如此自己走路还变得一瘸一拐的,由骨折直接变成了残疾。接受不了现状的王某某一直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院。
2013年7月1日,王某某因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入住了位于巢湖市的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下称巢湖医院)接受治疗。同年7月5日,王某某接受了闭位复合、髓内钉固定手术。10多天后,王某某经检查“切口愈合佳、局部肿胀减轻”而出院。
但是之后,王某某一直感觉到腿疼、脚趾麻木,而且行走比较困难。直到去年4月30日,王某某在庐江县人民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左髋关节内收、屈曲、外展均受限。
王某某认为,导致自己目前的情况,巢湖医院应负责。为此,他将巢湖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巢湖医院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巢湖市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责任比例按照王某某承担70%的责任,而巢湖医院承担30%的责任。经核实,王某某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168021余元。为此判决,巢湖医院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0398余元。
在一审判决后,王某某对于判决不服,他认为医院应该赔偿更多的钱,于是开始了上诉。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巢湖医院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8458余元。
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被的正确,医疗纠纷一直都存在。不过即使拿到了赔偿的钱,王某某的腿也还是瘸了,一切都无法挽回。很多网友都对王某某及表示了惋惜,网友也希望医院以后能更加精细地为病人治疗,不再让这样的惨剧发生。
查看全部分页>>